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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科技纪检监督举报

发布日期: 2022-11-07 字号:[ ]


一、中建科技纪检监督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1.通信、来访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13号崇新大厦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督工作部 邮编:100195

2.电子邮箱:kjxfjb@cscec.com

3.举报电话:010-66238817

二、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三、注意事项

1.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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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四条: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监察对象的,依法给予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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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所属各单位纪检监督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一、中建科技华南公司纪检监督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1.通信、来访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B座19楼纪检监督工作部 邮编:518118

2.电子邮箱:szkjjjjc@cscec.com

3.举报电话:0755-22228926

二、中建科技华东公司纪检监督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1、通信、来访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北路53号中铝大厦8楼纪检监督工作部 邮编:200120

2、电子邮箱:zjkjhdjw@cscec.com

3、举报电话:021-68473335 

三、中建科技华北公司纪检监督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1.通信、来访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9号朝林广场A座25层纪检监督工作部 邮编:100176

2.电子邮箱:zjkjbj_jj@cscec.com

3.举报电话:010-87220081-8088

四、中建科技西部公司纪检监督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1.通信、来访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大道255号19-1中建科技集团西部有限公司纪检监督工作部 邮编:400054

2.电子邮箱:bai.ff@cscec.com

3.举报电话:18040598736

五、中建集成科技纪检监督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1.通信、来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常青园路87号中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邮编:100195

2.电子邮箱:zjjcjjjdgz@cscec.com

3.举报电话:010-57783761-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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