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有效破除部门和地方的利益藩篱和政策壁垒,有利于消除投资建设跨区域流动和合理配置的制度机制障碍,形成了有利于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在这方面,湖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走在前列。
湖南:“三个全”将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
•成效:全省审批事项由71项压减至47项,项目审批时限由236个工作日压减至21~100个工作日,71项事项串联审批精简为4个审批阶段并联审批。
•措施:
全覆盖改革。湖南先后出台《关于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系统制定改革任务,搭建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四梁八柱”。一是审批制度全省统筹。全省配套出台70余份全省统一的制度文件,实现全省“一张蓝图”“多规协同”“区域评估”“告知承诺”等改革步调一致,推动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转变。二是审批系统全省统建。坚持“将审批制度集成在平台上,将审批管理协同在平台上,将改革举措落地在平台上”的理念,打造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工程审批系统,实现审批服务全集成、相关系统全联通。三是“一网通办”全省统联。推动工程审批系统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信息共享,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赋码端、申报端、审批端、监管端统一,与“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建设用地审批系统、施工图审查系统等系统业务融合,与项目动态监管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数据共享,实现“审批库”“企业库”“项目库”“人员库”“诚信库”数据同源、实时共享,全面打通部门信息壁垒。
全流程优化。在四大审批阶段的基础上,湖南主动向前延伸至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向后延伸至不动产登记阶段,实现项目从前期策划到交房交证全流程优化,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存在的障碍。一是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实现项目供地精细化。统筹融合形成了涵盖6大类、21中类、500多个图层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数据库,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多规合一”协同工作机制,搭建了全省统建共用的“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可实现依托带矢量坐标的“一张蓝图”实行项目用地合规性检测、项目规划用地咨询引导等功能,提前化解规划矛盾,解决项目生成难题。二是项目审批四大阶段,实现全程审批标准化。通过全省整体“减、放、并、转、调、优”,统一了25类项目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明确了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时限、计时规则等,并固化为工程审批系统操作流程,全省统一执行。三是不动产登记阶段,实现交房交证便利化。推行“交房即交证”,实行“前置一批测量测绘事项”“并联一批验收审批事项”“剥离一批结算备案事项”,最大化地压缩房地产开发项目从竣工验收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过程时限。
全要素管控。一是推动行政审批要素监管受控。建立了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实时统计全省各市州项目数量、办件总量、投资总额,在线监控多规检测、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审批服务质量,实时展示各类工程项目、各个审批事项的审批平均用时及办理用时等,落实可视化和智能化监管要求,抓好“体外循环”专项整治,督促各级各地审批部门全流程在线合规审批。二是推动政务服务要素规范能控。整合各审批部门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在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统一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业务咨询、报建辅导、出件送达等服务功能全集成。建立各审批阶段“一次征询”“一单告知”机制,一键解决“办什么”“找谁办”“怎么办”问题,打造线上“并联审”与线下“帮代办”有机融合的工作机制。三是推动市政服务要素规范统一。统一简化优化全省供水、供气、供电等市政公用服务办理规则。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建立全省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实施统一规范管理,全省600余家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全面入驻,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四是推动中介服务要素规范统一。在全省层面规范统一了共38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的事项名称、设置依据、服务实施机构、实施要求等8项配套要求,进一步压减中介服务时限,减少服务费用,提升服务效率。
宁夏:“六个一”破解审批事项难题
•成效: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由237个工作日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审批符合国家投资方向和绿色低碳要求的各类项目5312个,平均提速40%以上。
•措施:
事项材料“一张清单”。按照“全流程、全覆盖”要求,统一发布全区审批事项和材料清单,将原有涉及23个部门的111个审批事项,规范保留77个审批事项和305件审批材料,形成事项、材料“一张清单”,内容涵盖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全流程,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无材料”。推行“一张表单、全程共享”申报机制,取消所有事项单个申请表,企业办事只需填写一次申报表单,后续根据审批进程动态补充。发布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对实行告知承诺、内部协作的事项和材料及施工图免审的项目同步进行“清单式”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清除项目审批“壁垒”,促进经济要素循环流动。
流程时限“一份指南”。根据投资主体、工程类别和难易程度不同,宁夏将工程建设项目细分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业厂房建设、房地产开发、老旧小区改造等15个类别,分别制定全区统一的审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一图锁定”全过程审批流程和全环节审批时限,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设置“定制审批”场景,实行“主题式”报批。分类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将清单内事项分别纳入相关阶段并联审批,变“一家”串联办为“大家”协同办。发布全区统一的区域评估、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实行“一家牵头、多家参与、同步开展、限时完成”办理机制,推行电子评标、“云端会审”等信息化办理方式,极大提升审批效率。
大厅办事“一个窗口”。宁夏在全区5个市、14个县、22个园区规范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构建“一个窗口”集成服务模式,企业办理项目审批只需“进一门、到一窗”,便可“一次性”办理。制定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实现各地项目审批大厅办事“一份指南”、申报“一张表单”、受理“一个标准”、运行“一套机制”,构建了“全域一体、全区一致”的审批管理体系。
全程网办“一个平台”。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系统较多、存在“数据孤岛”和企业办事“来回登录”等问题,宁夏统一建成覆盖区、市、县(园区)三级,联通政务服务、电子审图、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等专业平台,具备在线并联审批、数据实时共享、全程督办监管功能的综合审批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在线办理。建成全区统一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利用“一张蓝图”成果开展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在设计方案审查阶段推行“总图在线联审”模式,提升项目成熟度和审批便利度。
中介服务“一套标准”。制定发布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2大类、37项工程建设类中介服务事项,建成与审批系统互联互通、申请人可自主在线选择的网上“中介超市”,健全服务标准、收费公示及中介机构红黑名单量化评价等制度,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和审查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审批受理条件,对纳入不同名单的机构实行差异化管理。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按照“尽可能提早”的原则纳入相关阶段办理,将供水、供气、供暖及通信报装申请材料统一精简为“身份证明、报装申请(表单式)”2类,企业办事时可在相关阶段同步申请线上办理,涉及外线施工的市政报装在接入方案确定后即可申请进行并联审批。
审批监管“一个链条”。以企业信用监管为链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设置信用管理功能,制定项目申报主体信用管理办法,与“信用宁夏”等系统“一键联通”,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信易批”、容缺受理等优惠便利服务,对在事中事后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履行承诺的失信主体计入诚信档案并取消告知承诺制优惠申办资格。着眼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项目审批、监管联动不足和“批易管难”问题,从补齐“断点”、消除“盲区”、形成“闭环”入手,积极推进涵盖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审管联动,通过畅通审批管理系统与“智慧建管”平台,取消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报监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地下隐蔽工程提前介入验收,项目人员、业绩等信息成果全程共用,构建链条完整的“审管一体化”体系。
来源:中国建设报